淄博市高新区2017年小学划片图
淄博市高新区2017年中学划片图
中国网山东鲁中6月7日讯(郝成树 刘孝庆) 6月6日,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发布《关于高新区2017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记者从高新区地方事业局获悉,淄博高新区统一规划,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按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高新区适龄儿童户籍人数、各新建小区预报名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因素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范围,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17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17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学生。
公办小学段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儿童预防接种证于规定时间到划片小学进行报名。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报名小学于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逾期报名的,当学区内学校班额已满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报名小学发放“适龄儿童、少年免于入学、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填写并出据相关材料由报名小学汇总后一周内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划片范围:
实验小学:万杰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高新区居民子女。
华侨城小学: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居民子女。
第一小学:高速路以南、万杰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的高新区居民子女。
其他公办小学:仍按原服务学区招生。
公办初中段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0日。高新区户籍并在高新区小学毕业的学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表于规定时间到对应初中进行报名。高新区外小学毕业且取得高新区户籍、房产需在高新区升入初中一年级的五年级学生(简称“外转入学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学校学籍表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高新区万杰路与天鸿路交叉路口北50米路东,天鸿路36号地方事业局办公楼五楼508房间。(已参加预报名审核登记的“外转入学生”不用重复参加报名,8月15日前由学校电话通知报到)
划片范围:
高新区实验中学:万杰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高新区居民子女和淄东铁路以东高新区居民子女。
高新区第一中学: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居民子女和高速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高新区居民子女。
淄博十一中初中部:高速路以南、万杰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的高新区居民子女。
2017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7月10日,统一录取时间:7月15日上午9:00。当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现场录取学生。录取结束后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在各学校网站公布。
外来务工子女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7日—7月8日。淄东铁路以西外来务工子女小学一年级到高新区实验小学报名;其他区域到居住地划片小学报名。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19日—7月21日。高新区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子女和高新区外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子女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地点:高新区万杰路与天鸿路交叉路口北50米路东,天鸿路36号地方事业局办公楼五楼508房间。张店地区外户口到高新区务工人员的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高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合法务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需准备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17年6月30日满一年的高新区居住证或高新区房产证明材料、外来务工人员在高新区单位上班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或高新区个体营业执照。高新区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学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经学校初审,汇总材料报至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审核合格者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8月15日前发放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被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张店地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原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父母和子女户口都在高新区。子女与父母户口不一致的,按学生父母户口、住址办理上学;户口簿与房产证住址不一致时,到房产证住址划定的小学报名;户口簿与家庭居住地不一致,且提供不出房产证(或契证或土地证等有效证件)的,到户口簿登记的住址所划定的小学报名;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全家(父亲、母亲、学生)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的,学生可按此地址划片入学。若学生父母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所占房产比例必须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方可以此房产为准审核入学条件;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户主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学生父母名下确无其它住房,将视情况予以安排其子女入学。高新区户口租房居住或仅有高新区户口在张店区有住房者子女入学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高新区国办中小学高新区户籍报名人数如果超出学校办学规模,需调剂安排部分学生时,先调剂户口迁入日期晚者。
招生期间,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教体科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举报电话是:2341811、23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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