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临沂4月28日讯(通讯员 季会会 杜宁宁)近日,临沂市罗庄法院刑二庭审理了一起聋哑恋人盗窃案,为有效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罗庄法院在该案的庭审和宣判期间均为二被告提供了手语翻译老师,充分保障了聋哑人这一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
2016年8月3日8时许,被告人柳某伙同马某在临沂市罗庄区某公司地下车库内,将被害人王某的一辆红色洪源豪壮牌电动三轮车盗走。2016年8月25日20时许,被告人柳某在临沂市某超市门前停车场内,将被害人姜某放在车内的女士提包盗走,包内有现金5000余元、港币2000余元、一部银色苹果6Splus手机、一部天蓝色的VERTU智能手机、VERTU手机包、LV钱包、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柳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他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因柳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马某系偶犯,且认罪太对较好,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为了进一步巩固审判效果,承办法官协同聋哑学校老师对二被告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希望二人能积极改正,早日回归社会。
罗庄法院邀请手语翻译老师参与庭审,不仅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化与人性化。
聋哑人是一类特殊的群体,虽然国家对聋哑人的就业进行了扶持,但由于聋哑人群体数量大,与正常人交流不畅,存在自卑感,加之社会上部分人对其歧视等原因,聋哑人的实际就业情况比正常人要困难的多,因此,有些聋哑人希望以“不劳而获”的方式获取财物,这也是聋哑人犯罪集中于盗窃罪的重要原因。
解决聋哑人犯罪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政府要出台针对聋哑人安居乐业的促进措施;司法部门要对服刑的聋哑人进行心理上疏导和普法教育;全社会要对聋哑人多一份包容, 多一份关心,让聋哑人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