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临沂1月22日讯(通讯员 杜从俊)看到巡逻警车,一妇女慌忙起身就往家跑,是负案在身?还是另有隐情?2017年1月16日、17日,临沂市郯城县公安局连续查获捣毁两家非法储存、制造爆炸物窝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月16日下午,郯城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民警正常执行辖区内巡逻任务,当巡逻至辖区高楼村时,发现本来坐在大门前的一位老妇,看到警车慌忙起身就往家跑,并“咣当”一声关上铁门,民警估计此中必有蹊跷,遂紧跟至其家中。推开门,民警发现居所内满院子铺满了烟花包装箱,二名妇女正卖力的往箱内填装爆燃物,而旁边做饭的砖房内煤球炉正呼呼地冒着烟,民警倒吸一口凉气,迅速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不法行为,并立即将情况向上级作了汇报。接到警情报告后,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姜泽涛指令分管局长及治安部门立即靠前工作,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深挖扩线,坚决铲除非法储存、制造爆炸物这个社会安全隐患。
17日上午,派出所接群众举报,辖区东圣街居民密集区某居所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对嫌疑居所依法实施检查。进入该民居,民警发现坐北朝南的大院落里,整整六间屋全部塞满了“大地红、宇间响”等成批量烟花产品,东侧三间配房内堆满了印刷好的包装箱等物品。民警立即对满屋储存的非法爆炸物进行技术处理并转移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生意,临近年关,各自从外地非法购进大批量烟花爆竹成品放于租贷的民居内用于销售,另有部分半成品经组装成成品后也用于销售牟利。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蔺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制造烟花爆竹罪已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的缉捕工作正在开展中,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燃放作为传统习俗中的一项,也成为了人们期待已久的“年货”。虽然燃放烟花爆竹有消除灾害、驱除污秽等寓意,但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应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贪图方便便宜而购买伪劣、非法产品,留下安全隐患;为了保护环境,要做到文明燃放或不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