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临沂2月7日讯(通讯员 李昱玫)近年来,我国多家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发生飞机发动机吸入孔明灯、无人机非法飞行干扰航空正常飞行事件,对飞行安全造成了重大安全隐患。在机场周边放飞孔明灯、无人机、风筝等升空物体一旦进入机场净空保护区,尤其在飞机进近时,会在视觉上对飞行员造成干扰,造成飞机绕飞或备降其他机场的事件;甚至发生飞机与其发生碰撞,导致飞机受损,酿成机毁人亡的惨剧。
临沂机场距离市区仅仅7公里,给市民提供了便利的出行环境,但是部分市民放飞孔明灯、无人机和其他升空物体,尤其是元宵节期间,大量释放孔明灯的行为,给机场安全运行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放飞的孔明灯曾造成航班绕飞和飞行区火灾的发生。
2月2日,在绵阳机场降落时,在距离地面300英尺,飞机左侧发现疑似无人机,于是立即通报塔台,随即绵阳机场启动应急预案,所有进出机场飞机暂停起降,受此影响,进港的3个航班和出港的5个航班延误。
2月3日下午,深圳机场有3个航班机组同时报告,在起飞/落地过程中发现不明升空物,威胁飞行安全。接报后,空管部门紧急采取措施,调整进出港航班间隔的同时,指挥空中飞机避让。期间,机场多个出港航班延误。
2月4日,中联航KN5837航班(南苑-南阳)在滑行时,机组发现疑似孔明灯,由于机组正确采取措施,处置果断及时,所幸未造成飞机损伤,但当晚该航班被迫延误大约4个小时;
《临沂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机场跑道两端延长线各15公里,宽度各为6公里的范围内施放升空物体。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焰火或放飞影响飞行的升空物体,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隐患,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6年2月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下发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并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临沂机场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避免出现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放飞孔明灯、无人机、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采取其他文明的庆祝方式来度过元宵佳节,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机场净空环境,使临沂机场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