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鲍福玉 通讯员 秦浩 报道
半岛都市报2月17日讯 古人云“吃一堑,长一智”,可是总有一些人犯了错不知悔改。2月16日,胶州的孙某就因为酒驾第二次被查住,而这距其第一次酒驾被查过了仅一年。经现场吹气测试,孙某酒精含量为43mg/100m,因再次饮酒驾驶,孙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16日13时30分许,胶州交警大队在胶州市朱诸路与黄大路路口处,发现无牌二轮摩托车形迹可疑,驾驶人孙某精神恍惚,遂将车辆拦下。经检查发现孙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后经现场吹气测试,孙某酒精含量为43mg/100ml,遂将其带回中队调查。后经查实,2016年1月13日,孙某曾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被交警并处1450元罚款。一年来孙某没有检讨自己的行为加以改正,2月16日中午,孙某在一饭店饮酒后,全然忘记其酒后被查处的教训,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去办事,行至朱诸路被执勤民警拦下。孙某因再次饮酒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1450元的处罚。
一次饮酒驾驶车辆被查处后,教训应该牢记,从此严格遵照交通法规。但是孙某却不长记性,再次被查。警方提醒各位司机,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是多少,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所以每一位司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既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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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报道
本报2月17日讯 41岁男子张某家住即墨,2月16日中午,张某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红酒,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被城阳交警查获。张某酒劲上来,竟然靠在交警身上,站着便睡着了。据了解,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除了面临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还将面临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
2月16日下午3时左右,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民警在黑龙江北路靖城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后将其拦下。司机下车后,将驾驶证和行驶证交给交警,随后站在交警身旁。不一会,他竟然靠在交警身上睡着了,交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即将该司机带到中队进行呼气检测,乙醇含量为16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血备检,并将其押到派出所强制醒酒,直到15小时后男子才醒来。
据了解,司机姓张,41岁,家住即墨市。当天中午,张某应邀到城阳区流亭街道一大酒店与4位朋友一起喝酒,一直喝到下午3时许,张某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红酒,散席后,张某一人驾车返回即墨时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