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规划局局长姜德志就《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和《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配套标准》和《技术规定》)的发布试行与大家进行交流。据悉,这两项将于5月1日开始试行一年的技术文件在解决停车难、医疗资源紧张、医养结合等民生设施建设作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支持教育设施用地
据悉,按照《配套标准》和《技术规定》的要求,“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的民生供给将得到重点突出。例如当二孩大量降临之际,教育设施各项配套指标进行了充分研究,能够满足本市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城市发展需求,同时,“鼓励老城区中的办公用地、一类工业用地转为教育设施用地”,为本市教育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空间。
规定“中小学最低建筑规模应选用省办学标准中的最高标准”,为本市学校建设高水准“素质教育专用教室”创造条件。完善特殊教育学校配套内容,增加了盲校、孤独症学校等配套内容,填补了原有配套标准相关设施内容的空白,并增加了指标要求,如针对特殊儿童特点,规定:培智学校每班规模不宜超过8人,孤独症学校每班规模不宜超过6人。
针对学校停车难及周边道路因接送学生而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适当提高了新建学校停车指标,特别针对小学“按每百学生增加5个临时停车位配套”,力争创造较好的学校周边道路通行环境。
按指标配足老年人服务设施
在老城区综合医院的配套基本符合需求的情况下,新城区配套增加了“综合医院”和“急救分中心”。老年人设施建设方面,本市紧密结合本市老龄化社会发展现实,对老年人服务设施配建补充了“千人指标”或“服务范围”,确保按人口指标配足老年人服务设施。完善老年人设施配套项目,贯彻“医养结合”理念,增加了“医养中心”,以及“日间照料中心”,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功能与水平。
此外还要求提高规划新建的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的建设规模标准,如区级图书馆建筑面积标准由原来的4500~7500平方米增加至5500~16000平方米,以适应本市人口增长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求。
为绿色出行创造条件
停车难的问题是一直困扰城市的城市病。为此本市在此次实施的措施中,补充了办公、商业、医疗、教育、文体、公园、交通枢纽、工业仓储等8类建筑类型的停车配套指标,使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停车配套标准都有据可循。适当提高居住、办公、教育等停车热点建筑类型的停车位配套标准,如每户居住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停车标准下限由原来的0.5车位/户,提高到1车位/户;每户建筑面积高于90平方米而在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停车位标准下限由原来的0.8车位/户,提高到1.2车位/户,满足市民停车需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压力。
还增设公交首末站配套要求,对用地布局、服务半径等提出设置标准。确保公交首末站服务规模,规定,居住人口数、就业岗位数及两者混合数中任一项规模达到2~3万人或用地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应设置公交首末站。
姜德志还回答了记者关于共享单车等问题。他表示,下一步要为绿色出行创造条件,其中就包括自行车使用的问题,要对道路断面进行创新性的设计,为绿色出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