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入学需无犯罪证:警方“怒怼” 教育局称已修改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时,被要求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从而引发警方“怒怼”。6月20日,当地教育局在新下发的积分入学方案中,删除了关于提供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项目。
要求家长开“无犯罪证明”
家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西郊的刘先生想让刚满入学年龄的儿子在离家近一点的学校入学。因为刘先生的户籍不在梅江区,所以必须按照算积分的方式,才能更好地选择学校。
然而,按照《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试行)的最后一条规则,刘先生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和用人单位分别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据当地媒体报道,派出所的民警最终还是给刘先生开出了证明。此外,民警在该证明中对这一规定的设定提出了质疑:“请问教育部门,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难道小孩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
受过劳动教养等将扣分
2012年,梅江区教育局曾下发《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行)》),其中提到:“义务教育阶段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到梅江区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或母到居住地附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中包含了“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一项。
按照该方案,在受理时间结束后,学校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计算出该申请人的积分,并根据申请人获得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校的学位名额数确定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名单。该方案显示:“受过劳动教养或其他刑事处理的,扣20分/人/次,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由本人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和用人单位分别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不再要求“无犯罪证明”
针对这一规定,6月20日,梅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股一名负责人说,目前施行的《实施方案(试行)》于2012年出台,“当时参照梅州市农民工积分入户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其他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读政策,制定了(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这条规定”。
针对质疑,这名负责人表示,教育局将作出相应调整,修改积分入读方案,“我们也已经给学校发出紧急通知,不再收取这一块(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6月20日,梅江区教育局下发了一份《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其中,相关证明资料中不再包含“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一项,积分项目中扣除了第九项关于“劳动教养或其他刑事处理”的扣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