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工商局树立四种观念强化企业品牌意识

2017-04-25 09:07:4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孙翼 责任编辑:王雪 字号:T|T
摘要】临沂平邑县工商局运用四种观念强化企业品牌意识。目前,平邑县持有驰名商标2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志4件、山东省著名商标32件,商标总数达5200余件。

  中国网山东临沂4月25日讯(通讯员 孙翼)临沂平邑县工商局运用四种观念强化企业品牌意识。

  一是树立品牌观念,强化保护意识。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得到全方位发展,注册商标会不使其在社会上提高知名度,把品牌的保护意识落实到行动上,杜绝别人假冒自己的产品和侵权使用自己的商标,才能使商标成为企业发展的“摇钱树”。

  二是树立竞争观念,强化发展意识。企业要想在经济发展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树立竞争发展的思想观念尤为重要,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经营的信誉关,才能使企业提升社会竞争力和抵抗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不断提高创新品牌思路和市场形象,增加品牌竞争力,使品牌内在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达到快速发展的目的。

  三是树立维权观念,强化使用意识。为使商标使用权不受侵害,商标持有人要树立商标维权观念,加强对商标使用情况的调查,把商标做为自己发展的动力,让品牌才能成为自己产品的代表或象征,并使品牌的其他作用得以发挥,全力维护商标使用权的权威。

  四是树立质量观念,强化信誉意识。执法人员指导商标持有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竞争实力,产品质量上去了,品牌的社会信誉就会得到提高,企业产值才会有新突破,商标的经济使用价值也会越来越高。

  目前,平邑县持有驰名商标2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志4件、山东省著名商标32件,商标总数达52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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