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8月16日讯 今年以来,周村区大街街道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周政办字[2017]17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建设。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大街街道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大街街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专门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委员会,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街道行政调解工作。
二是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场所。建立行政调解室,与综治办共用,调解场所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的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制度、行政调解流程图等也予以上墙公示。
三、开展行政调解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微信平台、在街道、社区显示屏循环播放行政调解宣传标语等方式,积极营造行政调解氛围,引导群众通过行政调解解决问题。(淄博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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