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交警大队规范行政调解工作

稿源时间:2017-08-16 16:28:02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honghong
【摘要】周村交警大队转变理念,开拓思维,创新举措,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方式,不断采取措施对行政调解工作进行规范。

  中国网山东8月16日讯 周村交警大队转变理念,开拓思维,创新举措,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方式,不断采取措施对行政调解工作进行规范。

  一是正确把握调解尺度。大队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中严格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精确“丈量”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和责任,确保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建立制度规范。为规范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工作,大队从实际工作出发制定了《周村大队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了行政调解遵循的原则和程序,为正确处理交通事故,依法调处群众矛盾纠纷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形成联动机制。大队在事故处理工作中通过加强与仲裁委、人民调解、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的联系,形成联动机制,消除了很多在交通事故先期处置过程中的矛盾纠纷隐患,为下一步交通事故的顺利调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通过行政调解共调解事故130起,占结案事故总起数的7.9%,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反映良好,服务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淄博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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