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8月23日讯 普法宣传是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临淄区政府法制局主动把握和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以精准有效的举措着力将普法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
创新普法方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和谐的一项先导性工程。临淄区政府法制局通过深入普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努力为临淄发展奠定法治基础。
一是借力纪念日,广泛进行法治宣传。精心开展国家宪法日、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等重要纪念日集中宣传活动。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违法建设整治、行政调解等专项法制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摄影展、法治栏目等系列活动,多形式激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依托互联网,全面加强信息推送。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法制专网、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平台,搭建起全区各单位法制人员的沟通平台,及时推送国家、省、市重大法制动态和各级各部门的法制信息。
建立普法阵地,扎实推进规范执法
加强机关干部、执法人员的普法工作,是文明执法的需求,也是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的关键。为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临淄区建立起普法教育阵地。
一是率先建立法律顾问论坛。为发挥法律顾问优势,激发工作活力,成立了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主体的“法制论坛”,律师事务所的法学专家和律师走进机关,为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等。
二是持续开展法制专题培训。法制教育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集中学习,近年来,临淄区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等著名高校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对一段时期内的热点、难点的法律问题,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专题培训。
三是形成旁听庭审常态机制。为增强广大机关干部、执法人员的程序认识,临淄区与人民法院加强对接,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具有代表性和警示作用的,或者案情重大、社会普遍关切的行政诉讼案件。2015年以来,已先后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5次,参加旁听的人员近200人次,真正把法庭变成了普法的课堂。
开拓普法路径,着力推动争议化解
案例是最好的课本,不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价值引领,更能引导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近年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实现化解争议中普法,在普法中化解纠纷,临淄区不断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多元化、规范化,深入挖掘典型个案的价值。
一是推进行政复议标准化。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功能和作用,2011年,在全市率先推出“三个一律”办案原则;2012年,在全市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今年,又启动了“行政复议标准化2.0”行动,完善了行政复议“三科四室”,推进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格化,更加科学规范立案接待、听证审理、整卷归档等工作。今年,依托微信平台,发布了“临淄区2016年度十大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二是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为确保应诉效率和质量,降低败诉风险,临淄区探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调度,法律顾问分区域分类别代理,重大案件统一讨论研究的应诉模式。同时,建立了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努力追求一起案件启发一片人,授教一类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出庭发声。
三是努力开创“大调解”格局。制定出台《临淄区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完善机构,健全制度,配齐人员,实现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和行政裁决的有机衔接,在调解过程中加强对纠纷当事人的法治教育,使普法深入个案,传到千家万户。(淄博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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