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凝心聚力谋进取 共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稿源时间:2017-09-25 11:38:00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2017年是博山区严格按照“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十个新突破”要求,把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与制度体制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中国网山东9月25日讯  2017年是博山区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十个新突破”要求,把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与制度体制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年活动,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印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建立督促指导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先后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法学教授集中授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政府决策法治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3月博山区公布了《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广泛参与,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确保依法决策。

  三、以推进“三项制度”试点为总抓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充分依托行政执法网,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要求及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等,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全面监督范围,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突出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形象,区政府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突出执法机关法制机构监督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拓宽化解行政争议渠道,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行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落实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制度。严格依法办理复议案件,坚持有错必纠,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出台行政调解工作规定、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及行政调解工作考核细则,做到明确主体、规范程序、健全机构,逐步提高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2015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0余件,2017年3月份以来统计各级调解机关调解纠纷1000余件次。在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中,博山区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和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下一步,博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创新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淄博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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