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强化四种意识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稿源时间:2017-09-25 11:43:20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周村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学法意识、用法意识、守法意识、遵法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中国网山东9月25日讯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周村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学法意识、用法意识、守法意识、遵法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一是强化学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学法、知法是守法用法、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结合学习型政府建设,在全区政府系统广泛开展法治培训,营造学法知法学习氛围。将法治学习列入区政府党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保证学习效果。同时,积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引导干部深入学法,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允许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强化用法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依法依规办事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成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区政府法律专家库,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及区长办公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家咨询。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倒逼机制,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三是强化守法意识,保障公正文明执法。法治的要义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区严格编制区级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网运行管理,涉及的39个部门单位通过及时上传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集中进行网上检查登记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转变服务理念,畅通复议渠道,推行亲情式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和客观公正。

  四是强化遵法意识,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其中,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年度政府、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以及规范性文件、区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事项等信息,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应对敏感舆情,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政府”。(淄博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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