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聚力打造法治政府 助推“五个高青”建设

稿源时间:2017-09-25 11:49:07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依法行政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基本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青县坚持把依法行政放在工作首位,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改革抓创新,化解矛盾,推动发展。

  中国网山东9月25日讯  依法行政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基本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青县坚持把依法行政放在工作首位,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改革抓创新,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以打造法治政府为主线,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建设“生态高青、产业高青、智慧高青、活力高青、幸福高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机制。修订完善《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围绕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全面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县、镇两级政府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从源头上强化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2016年以来,县、镇两级政府共聘请法律顾问28名,参与政府涉法事务400余件,对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有力地源头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结合“三最城市”建设,推广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启用全程留痕的行政执法网,45个部门的946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该网办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县形成了以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为基础、行政执法网实时监督为支撑、社会监督为补充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特别是通过网上实时监督,以及加大对群众投诉的办理力度等措施,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效性,倒逼相关部门提升执法监管的规范化水平。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重点抓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同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不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严肃追责。通过重点整治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是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大力推行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及行政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在全县53个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办公室,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下一步我县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化解效果。以健全的依法行政体系,打造法治政府,为“五个高青”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淄博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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