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夯台建制 抓实做细行政调解 助力社会和谐

稿源时间:2017-10-11 15:20:46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为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淄博市临淄区积极探索,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

  中国网山东10月11日讯  行政调解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型工作机制,具有密切党群关系、反映群众诉求、服务领导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为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淄博市临淄区积极探索,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

  一是建立机构、完善框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

  二是出台规定、制定方案,积极强化制度保障。印发了《临淄区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对行政调解的基本原则、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定了《临淄区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各行政调解重点领域,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晰任务职责。

  三是设立平台、拓宽渠道,构建调解联动网络。在加强宣传,大力推广行政调解工作的同时,临淄区创新性的把行政调解工作与民生服务工作相结合,依托临淄区特有的“81890”民生服务热线,设立行政调解统一受理平台。市民拨打民生热线寻求帮助的事项,如果属于行政调解受理范围,平台受理后直接转交有关行政机关,按照行政调解案件程序办理。

  四是建立台账、统一文书,规范行政调解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包括受理通知书、受理审批表、行政调解协议书等一系列行政调解文书,并建立了统一的行政调解登记台账,对行政调解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在行政调解程序中,尤其强调行政机关不能调解的案件,一律送达行政调解终止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等解决争议纠纷的途径,着力发挥“多调联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格局的优越性。(临淄区法制办)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