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桓台新城行政调解工作启动“大调解”模式

稿源时间:2017-11-08 14:52:52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行政调解室挂牌成立,提出并启动了“大调解”工作模式,有效推进了各类矛盾纠纷的有序化解。

  中国网山东11月8日讯 “我想租个门头干个小买卖,房东要的房租太高,一直拖着没达成一致意见,想快点解决,我就拨了政府公开的行政调解热线,好事多磨,现在办成了。”说到不怕麻烦,淄博市桓台县的王大姨对行政调解员的工作赞赏有加。桓台县新城镇行政调解室挂牌成立,提出并启动了“大调解”工作模式,有效推进了各类矛盾纠纷的有序化解。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由行政机关主持的行政调解如何达到实效,桓台县新城镇将行政调解工作关键点放在了干部作风上。据了解,桓台县新城镇行政调解室挂牌成立之后,通过明晰工作内容、确定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公开公布行政调解热线电话等方面,全面有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工作中,新城镇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专职行政调解员之外的兼职行政调解员涵盖了镇法律顾问、司法助理员、经委、建委、农委、计生、民政等各委办调解员,以及群众矛盾纠纷调解经验丰富的管区干部等,按照“多元调解、有效化解”的原则,多措并举,法律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灵活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调解员接手一件矛盾纠纷就负责到底,人人绷着有矛盾纠纷就想方设法化解”的弦,自觉担当,敢于揽责,同时镇行政调解工作室设立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纠纷化解回访制度等,有效推进了各类矛盾纠纷的有序化解。

  同时,新城镇提出并启动了“大调解”工作模式,行政调解工作范围之“大”体现在调解事项不设条条框框,只要群众通过政府进行调解的,一律纳入行政调解范围。新城镇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下一步行政调解工作室还将探索由政府窗口下移到基层,拉近与群众距离,真正用实效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新城镇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中,有效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桓台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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