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四举措”强化行政调解工作

稿源时间:2017-11-22 16:07:00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积极强化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受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良好效果。

  中国网山东11月22日讯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积极强化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受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大行政调解宣传力度。结合街道违法建设治理、安全环保、文明社区创建等工作,通过会议培训部署、印发行政调解明白纸、政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重点对辖区各类经营者以及城乡群众进行大力宣传,增强了干部群众运用行政调解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委办站所负责人参与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托司法所设立行政调解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受理、协调调解、信息报送等工作,。辖区各管(社)区设立了行政调解联络点,村(居)设置联络员,实现了行政调解网络的全覆盖。

  三是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信访投诉联合协作机制。在行政调解工作中,街道积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组织召开矛盾协调调解联席会,保障了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升了行政调解效能。

  四是强化行政调解跟踪服务。在行政调解完成后,对调解双方当事人进行走访,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实施,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对暂未调解成功的,加强方法引导,努力调和矛盾并最终解决问题。截至目前,芦湖街道共受理行政调解25件,达成协议24件,调解成功率达96%,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高青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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