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学习《淄博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

稿源时间:2017-11-28 13:45:17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淄博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

  中国网山东11月28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淄博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

  本次学习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语言规范、仪容仪表规范”展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照《规定》查找过去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文明现象,力求今后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进行,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根据工作实际,严格对照《规定》要求,查摆自身在行为、语言、仪容仪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树立行政机关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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