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经信局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建设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稿源时间:2017-12-12 11:49:21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今年以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推进经信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根据《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有关规定,淄博市高青县经信局成立了以孟呈文局长为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局行政调解办公室制定了《高青县经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高青县经信局行政调解办公室行政调解接待登记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的进行。

  中国网山东12月12日讯 今年以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推进经信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根据《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有关规定,淄博市高青县经信局成立了以孟呈文局长为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局行政调解办公室制定了《高青县经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高青县经信局行政调解办公室行政调解接待登记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的进行。

  高青县经信局注重行政调解宣传工作,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制定了以“加强行政调解,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宣传展板,并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调解,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行政调解,运用行政调解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向县法制办报送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高青县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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