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6月20日讯 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出台《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类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人员可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先垫后补”,由个人申领直补个人,其中,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人员,须同时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等级鉴定申报条件,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今年,青岛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列为首批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领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此项试点工作,本市出台《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人员范围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5类人员:青岛市户籍贫困家庭子女(区市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的低保家庭适龄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青岛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青岛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返乡农民工和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青岛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办理失业登记的非青岛市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职业培训补贴(以开班备案时间为准)。
据介绍,此次试点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首次推出先垫后补政策,由原来的“补贴机构”改为“直补个人”。二是首次探索推出异地培训政策,对青岛市培训机构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和等级,不能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的,探索开展项目式“异地培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培训补贴。
同时,打造了两个平台。一是线上报名平台。二是移动智能监管平台。打破两种限制。一是户籍限制,符合补贴培训条件的人员,可就地就近从全市承接培训机构中,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职业(工种)报名参加培训。二是区域限制。实现跨区域培训机构资源共享,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参训提供更加优质的培训服务。
另外,建立培训补贴标准与培训市场价格同步调整机制。据介绍,通知自2017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