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在济南召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治理行动。
五年内已造成63人死亡
长期以来,电气火灾一直呈多发、高发态势,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据统计,2011年至2016年,山东共发生电气火灾2.54万起,造成63人死亡、4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6亿元,分别占总数的20%、23%、22%和28%。
从电气火灾原因看,电气线路短路占总数的35.7%,电气线路过负荷、接触不良、漏电等原因占23.5%,电器设备故障占22%,使用电加热器具不当占5.1%,其他原因占13.7%。
电气火灾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已成为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主要因素。
推广昌乐“智慧用电”做法
这次综合治理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筹协调下开展。各市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主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迅速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尽快推动工作开展。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细化相关领导及分管领域的治理责任,逐个行业、逐个区域进行部署发动。
特别提到,要全力推广潍坊昌乐县政府“智慧用电”的做法。什么是昌乐“智慧用电”经验呢?即: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部署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通过典型引路,每个县(市、区)先行选取2至3个试点先行先试,后逐步推开,加强电气火灾的源头防控,实现用电安全的精准监管;要结合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确定不少于1个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为整治工作样板,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纳入市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
省政府已决定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市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分阶段、分批次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地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将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存在的严重问题上报省政府安委办,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会议要求,各地也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对于因电气原因导致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各地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严肃查处,尤其是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