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限购将升级?济青信贷收紧 还款额大幅增加

2017-03-22 14:48:41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济南市建设部门回应称,相关部门并未拟定类似政策。

  3月21日,廊坊限购升级。随着近期房地产调控加码的城市增多,济青两地信贷也有收紧,还有传言称济南也即将出台限购政策。对此,济南市建设部门回应称,相关部门并未拟定类似政策。

  八五折的房贷没了

  还款金额大幅增加

  虽然目前没有明确的限贷升级政策,但是市场上不少中介反映,他们还是明显感觉到了信贷政策的收紧。省城一家大型中介金融部负责人称,他们的业务涉及多家银行,原本首套房贷款利率可以九五折或九折的银行,逐渐把贷款利率上调回到了基准。

  17日,家住青岛黄岛区的张先生到附近一家本地法人银行办理房贷业务时也发现,之前说好的八五折房贷已经逐步收紧。“银行方面说八五折房贷很难发放了,要改成九折房贷,如此一来,我六十万左右的贷款,总还款额要增加四万多。”

  从2015年开始,汇丰银行青岛分行将首套房贷利率降至基准利率的八五折,此后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等本地法人银行加入优惠行列中,继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加入其中。随后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在济南等地的分支机构也陆续跟随总行要求调低首套房贷利率。

  “现在商贷审批虽然没有太大变化,但是银行放款时间明显加长,原来商贷审批后一般一个月内就能放款,但是今年年初起,银行就不会明确地承诺啥时候可以放款。”该人士说,现在银行每个月的房贷额度明显收紧,比如说1月份虽然批了商业贷款,但是由于额度有限,也没法放款。“有的银行由于房贷额度收紧,会把一些提前还款的额度拿来再放出去,如果收回来的钱不足,也没法满足放款的需求。”

  对开发商放贷更严

  意在降低金融风险

  一房产业内人士称,春节过后,二手房市场就处于量价齐涨的态势,利率的回调以及放款额度的收紧,都是信贷政策收紧的信号,未来是否会上调贷款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会不会上浮,还要看市场的进一步走势。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未来不排除调高首套房贷利率的可能性。”青岛银行一位相关知情人士介绍。

  同时,在房地产的开发贷方面,青岛、济南等地也已控制得相当严格。据知情人士透露,从去年开始,山东省各地相关部门就已经对开发贷严格控制,部分国有银行的开发贷发放数从前年开始就已直线下滑。有分析称,此举也是为了响应“去杠杆”的要求。让开发商更多地依赖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开发,减少出现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对此,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房德东认为,本轮信贷调整从政策上看,意在使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央行在《意见》中表示,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督促其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房贷比重和增速,做好房贷资源投放的区域分布,支持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传得有鼻子有眼

  或为中介促销招数

  最近,网上有传言称本月底济南将出限购政策。传言内容为“济南本地户籍限购2套房,并将需要缴纳1年社保,外地户籍人限购一套房,并需连续缴纳3年社保。本地户籍人员购买二套房,首付将增加至60%-70%”。

  不少微信群中都传出了这种消息。济南现行限购政策为,济南市本市户籍限购2套房,不需要社保。外地户籍购房者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若谣言为真,也就是社保由连续缴纳24个月变为缴纳36个月。”一位房产人士指出。

  3月21日,一家二手房中介工作人员说:“听到限购的传闻,我并不知道真假,我怀疑可能出于营销需要。但确实其他城市限购政策不断升级,具体要等官方消息。”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房地产中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间还传闻针对本地户口首套房首付提高到50%,外地首套房首付提高到40%。“可能考虑照顾外地在济打工的人群。”

  3月21日,记者从济南市建设部门获悉,该传言并无事实根据,相关部门也并未拟定类似政策。“关于济南限购事项,仅有提议,但是有关部门目前尚未开会讨论具体政策。”知情人士称。

  青岛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首付至少三成,新政设1月过渡期

  3月2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信息,将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新旧政策衔接设置1个月的过渡期。

  根据青岛市国土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3月16日起,青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凡在青岛购买新建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购买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为40%。

  同时,青岛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的政策,具体为: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继续执行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通知》要求,新政实施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时间为准。新旧政策衔接设置1个月的过渡期。对在3月15日(含)之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的,在4月14日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首付款比例(新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二手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自4月15日起统一按新政执行。

  同时,对于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执行所购楼盘项目已封顶,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开发商签订了贷款合作协议的规定。对于3月15日(含)之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的,所购楼盘项目开发商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时间可放宽至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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