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房价噌噌涨!有卖家宁可倒贴买家50万也要毁

2017-03-24 10:36:36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最近,章丘的李阳(化名)办完了房子过户手续,最近一波三折的买房经历,让他身心俱疲。

  最近,章丘的李阳(化名)办完了房子过户手续,最近一波三折的买房经历,让他身心俱疲。

  去年,他买了一套经十东路旁边某小区的二手房,为省两三万的增值税,双方约定半年后过户。结果半年多后章丘房价跳涨,卖家变卦,本来要价48万的房子得花85万,否则就违约不过户了。

  买房:凑齐48万一次付清 为省税暂缓过户

  李阳以装修为生,他经手装修的房子大小无数,但年近40岁时,才终于买上属于自己的房子。

  “房东说要在北京买房,急需用钱,得把这套房子卖掉。在那之前,我在这房子里租住了三年半。”

  李阳就跟房东商量,卖给谁也是卖,干脆自己买下来算了。

  那时候,章丘还没撤市划区,靠近历城的圣井片区房价也没有波动。这里的二手房价格每平米四千元左右。房东同意以48万元的价格,把这套12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给李阳。

  “房东急着用钱,我也没贷款,就凑齐了48万块钱,一次性付清,把房子买了下来。”

  李阳说,因为彼此比较熟悉,5月份就到一个从事房屋中介的朋友那里要了一份合同,签字按手印,直接成交了。

  房东的房产证是2015年1月份办下来的,按政策规定,房产持有不满两年转让,需要缴纳5.6%的增值税。李阳和卖方商量,再等7个月,房产证就满两年了,可以省下两三万元的税。

  双方都同意这个方案,并在合同里额外约定,等房产证满两年再过户,卖方保证到时积极配合买方过户。这期间,房产证暂由李阳保管。

  李阳把房子里里外外精心装修了一遍,以前都是为别人装修房子,现在总算为自己装了个满意的新家。

  反悔:房价翻番 卖家要85万否则不过户

  今年1月底,房产证满两年了,但赶上春节放假。李阳打算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就约房主,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不料赶上章丘的房管局搬迁新址,2月下旬窗口才恢复正常。

  “后来,房主说忙不开,得等一等,要么就说在出差。我就感觉不对劲了,后来房主直接给我发信息说,要求加钱,涨到了85万。要不然这房子就不卖了,想悔约。”

  李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48万房款已全部给卖家了,房子刚装修完,但房产没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对方真的退款,自己拿着这些钱,也没法买到合适的房子了。

  这期间,章丘接连迎来多重利好,撤市划区、山东大学主校区确定东迁、规划建设两条轨道交通线,再加上章丘区不在限购范围内,房价几乎是翻番涨。李阳48万买的房子,不到一年就已经涨到90多万。

  “房主肯定是觉得自己卖亏了,想反悔。但当初我买房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房价能涨这么多啊。而且钱也都交清了,卖家也给我打了一个收条。还有合同,怎么能不给我办过户了呢?”

  李阳仔细研究了一番合同,好在有违约责任,明确违约一方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赔偿。但即便是按这个标准来算,也不过14万多元违约金。

  头一次买房就遇到这么棘手的问题,李阳愁得睡不着觉。他到处咨询,有法律人士告诉他,如果卖方真的拒绝配合过户,只能通过诉讼,走法律程序。从证据上来看,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肯定要费一番周折。

  纠纷:房价涨得快 延期过户频违约

  幸运的是,后来事情有了转机。

  就在李阳准备打官司,并申请财产保全时,接到卖方的电话,卖方改口称配合过户。

  “卖家说以前是跟我开玩笑的,愿意给我过户。我估计他也是咨询了律师,觉得悔约成本太高。”

  李阳松了一口气,赶紧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堵在心里一个多月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由于房价上涨得快,像李阳遇到的这种情况不在少数。据诺贝尔城物业管理公司经理陈先生介绍,光他知道的类似纠纷差不多就有十起,各种纠纷五花八门,多数都还在僵持中,李阳算是顺利解决的,有的至今仍闹得一塌糊涂。

  “有一户买家就额外给卖家补了一部分钱,才过户了。有的都开始走法律程序了。”

  陈先生说,以诺贝尔城为例,去年国庆节前,多层洋房的价格每平米也就在4500元左右,到春节之前涨了两千元,春节后山大要东迁的消息一传出,又涨了两千元左右。现在一楼、二楼价格已经过万了,基本上比去年10月份翻了一番。

  案例1:100万买房,一年后赚50万

  济南一家大型中介机构的经纪人李先生告诉记者,济南房价去年涨得猛,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他经手的一个客户,最终毁约了。

  据他介绍,卖方当时因为急用钱,就要把半年前买的期房转手,因为没有交房、也没有房产证,所以价格比售楼处要便宜一些。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以100万元的价格成交了。双方特别约定,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卖方立即协助办理过户,税费由买方承担。

  不料,刚过了7个月,房价几乎涨了一倍,卖方通过经纪人李先生提出,房子不卖了,把钱还给买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当初卖房没有告知妻子,现在妻子不同意卖,为这事闹了快一个月,眼看就得离婚了,不能因为这套房子毁了家庭。

  但是,买方坚决不同意,要求继续履约。为这事,李先生调停了大半个月,卖方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但房子就是不卖了。经过艰苦的谈判,总算达成了一致意见,卖方除了全额退还房款,再补偿50万元给买方。也就是相当于重新把房子买了回来。

  案例2:三年后过户,买家放弃

  市民王女士上周通过中介机构看好了一套二手房,位于二环南路附近新建楼盘,属于期房,卖家一年之前购买的,现在已经封底,预计年底前交房。价格相对也比较合理,卖方表示自己急需用钱,因此“便宜卖”。要求就是首付必须在80万元以上,30万元的尾款在交房时付清。

  王女士心里犯嘀咕,这房子年底才能交房领钥匙,开发商在合同里约定是交房720天内办理房产证,即便是办下房产证接着就过户,大概也得三年时间。这期间如果卖方变卦或者后悔了怎么办?

  济南为了抑制炒房,已经禁止随意变更网签,因此,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再过户。

  中介给出的主意是,可以把定金提高,然后在合同中提高违约成本,违约一方要赔付高额违约金。但王女士仍然不放心,即便如此,如果房价涨幅超过了违约金总额,卖方还是可能不给过户,到时候再闹上法庭,就太麻烦了。最终,她放弃了。

  (来源:生活日报记者 赵国陆)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