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共有产权保障房试行办法 五月正式施行

2017-04-05 16:03:46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烟台房价多年比较稳定,每年房价涨幅微小,让我们感觉到了小城市的从容。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经市政府同意,近日《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已正式印发出台,自今年5月1日起将在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试行,试行期为2年,其他各县市区也可以参照试行。

  烟台房价多年比较稳定,每年房价涨幅微小,让我们感觉到了小城市的从容。如果放在学校课堂上,烟台就属于那种一向很听话,不大用老师管的、自觉的好孩子。

  烟台果真在维稳房价、“因城施策”、一心去库存的路上越走越远,并且还走出了自己的特色步伐。

  去年开始,农村户口进城买房发放补贴,为去库存开通了快车道,当下烟台市政府又出一招:合理分化购房需求,真心实意执行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的要求,在保障房方面添钻加瓦——烟台的“好孩子”做得真不错!

  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经市政府同意,近日《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已正式印发出台,自今年5月1日起将在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试行,试行期为2年,其他各县市区也可以参照试行。我市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确定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由出售人拥有,购房人和出售人按“七三开”的比例共有整套住房,共有2年后,购房人可以将剩余的30%产权买回去,拥有住房的完全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是国家倡导的一种创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这种住房面向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实行购房人与出售人按份共有产权,具有出售性、保障性和共有性。据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介绍,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能够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保障方式,满足一部分群众对拥有住房产权的需求,另一方面能化解他们到市场一次性交纳房款的经济压力。烟台也是目前省内率先试水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地级市。(胶东在线、腾讯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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