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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的“中低收入”认定线再次抬高,更多市民将可享受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新版的《无锡市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出台,“过去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里有汽车往往会被质疑,现在可以拥有一辆15万元以下的汽车。”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无锡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中低收入”这个概念也在不断变化,汽车已经从过去的“奢侈品”变成如今的“必需品”。此次新版《认定办法》,首次将汽车、金融资产等纳入许可范围,正是体现了无锡发展的“温度”。
相关人士介绍,2008年颁布的《无锡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暂行)》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以户为单位认定,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的人员。而新版《认定办法》则将家庭成员的概念限制在了核心成员——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含单亲家庭),构成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全部成员。“比如一对老夫妻,自身收入不高,但其子女收入较高,过去他们在认定时会因此被‘刷下’,而现在则可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市民政局负责人说,新版《认定办法》中对家庭成员的新界定,让一些直系亲属收入较高,但实际上并没有给予经济帮助的家庭,有了享受住房保障的可能。
“有车有存款”,是新版《认定办法》最大的亮点。传统观念里,有汽车有存款的人家不能算“穷人”,自然没有资格申请政府住房保障。然而近年来,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许多低收入家庭也拥有了代步车辆。新出台的政策对此作出了详尽的规定:拥有家用汽车、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人均金融性资产超过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予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也就是没有资格申请廉租房。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标准则大为放宽,可以拥有一辆15万元以下家用汽车,1人户金融性资产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2人户人均低于5倍,3人及以上户人均低于4倍,这些家庭有资格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为了让中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更加精准,新版《认定办法》增加了“经济状况核对”规定,将充分利用公安、人社、住建、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科学、高效的收入核对信息平台。
初审编辑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