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青岛公办幼儿园普惠园占比达到九成

2017-04-12 11:20:17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850元/年提高到1000元/年以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从2400/元提高到3600元/年以上。

  4月11日上午,青岛市政府召开发布会,印发了《青岛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民书就相关政策进行了现场解读。青岛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第三期《计划》主要针对城镇学龄前儿童入园问题展开,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市土地出让金贴补学前教育的方式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力争到2020年,青岛九成以上幼儿园将成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这期间,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850元/年提高到1000元/年以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从2400/元提高到3600元/年以上。

  4年解决2.5万个学位缺口 每年新、改扩建幼儿园不少于100所

  周民书在发布会上谈到,第三期《计划》主要侧重解决城镇学龄前儿童的教育问题,受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外来人口流入、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2017-2020年我市将迎来新一轮入园高峰期,到2019年,预计全市需新入园的适龄幼儿约13万人,六区至少需要增加2.5万个学位。

  然而2.5万个学位究竟怎么增加?对此,周民书表示,教育局会与近70个相关单位从规划层面解决好幼儿园的建设问题,确保配套幼儿园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纠正配套幼儿园挪作他用、长期闲置等违规行为;同时,以区市为单位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以每年不少于100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速度,完成学位供给。

  周民书还表示,对于在入园需求集中不具备新建、扩建条件的区域,将通设置小型保教点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

  土地出让金贴补学前教育 公办园生均经费提高150元

  建设幼儿园资金保障是重要的因素,《计划》中明确各区市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和地方教育附加中,按照一定比例安排学前教育经费,计划4年时间,市、区(市)举办高中的区(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要达到8%以上,不举办高中的区达到15%以上。

  大力度的财政扶持,根据《计划》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不低于90%。而跟老百姓切实相关的园费问题,《计划》要求,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850元/年提高到1000元/年以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从2400/元提高到3600元/年以上。

  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生均资助标准提高到2000元/年以上。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区(市)统一免除公办幼儿园残疾幼儿、孤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保教费,对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幼儿按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补助,学前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优先进入当地普惠性幼儿园。

  民办园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办园教师80%

  学位可以通过新建幼儿园来解决,但教师的缺口同样重要,对此,《计划》中明确要求,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对于公办园、镇(街道)中心园、村(社区)幼儿园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其工资应达到当地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80%以上,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各区市研究制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指导线,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资金优先用于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附:《青岛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一、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背景

  2011年以来,我市组织实施了第一、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学前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6年,我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5%,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先后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区、全国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验区,学前教育改革经验先后被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推广。

  (一)政府投入取得重大突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由2010年的2.7亿元提高到2016年的12.8亿元,增长了3.7倍。在计划单列市中率先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每年850元,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平均每年2400元。2010-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累计达57亿元,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投入制度。

  (二)幼儿园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政府将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列入市办实事,累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29所,达省定办园条件标准幼儿园比例由2010年的37%提高到2016年的90%,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入园难得到根本缓解。

  (三)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显著增强。2016年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园和政府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比例达到80%,比2010年提高22个百分点,基本解决了入园贵问题。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均资助标准达到每年1800元,免除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幼儿保教费。政府出资,为全市在园幼儿缴纳了校园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向2-3岁婴幼儿提供不少于4次的免费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四)园长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实施幼儿园园长、教师三年一轮全员培训,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大幅提升,2016年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师所占比例达到83%,比2010年提高24个百分点。幼儿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农村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大幅提升,幼儿教师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

  (五)幼儿园办园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办园体制改革,通过名园办分园、集团化办园、镇域幼儿园一体化管理等措施,大幅增加优质幼儿园数量。2016年,全市被评为省、市级示范园的优质幼儿园达572所,占3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比例为35%,学前教育内涵发展质量全省领先。

  (六)建立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体系。颁布《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依法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出台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经费投入、教师编制、配套幼儿园管理、信息化建设、幼儿资助、招生和收费、早教机构管理等20多个配套文件,为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从整体上看,近几年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受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外来人口流入、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2017-2020年我市将迎来新一轮入园高峰期,现有学前教育资源还不足以应对新形势、新挑战。一是六区资源供给不足。2019年,预计全市需新入园的适龄幼儿约13万人,六区至少需要增加2.5万个学位。二是学前教育公益性有待增强,城区部分区域普惠性幼儿园不足。三是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专业素养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区域发展不均衡,城乡、区市办园质量存在一定差距。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和举措

  《行动计划》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立足青岛实际,对2017-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做了全面科学部署,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13条措施、4项组织保障等部分。

  (一)主要目标。

  总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全面普及、公益普惠、城乡均衡、开放多元、具有青岛特色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5个具体目标是:

  一是学前教育高水平普及,学前3年入园率巩固在99%以上,2至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受指导率达到90%以上。二是学前教育普惠性显著增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不低于90%。三是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进一步增加,市、区(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断提高,举办高中的区(市)达到8%以上,不举办高中的区达到15%以上。四是学前教育师资队伍质量明显提升,幼儿园保教人员全面实现数量达标、持证上岗,90%以上的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五是学前教育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城镇幼儿园中70%达到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区域、城乡学前教育发展质量、均衡度大幅提升。

  (二)重点措施。

  1.加大政府的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优先向学前教育倾斜。拓宽经费来源,各区市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和地方教育附加中,按照一定比例安排学前教育经费。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到1000元/年以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提高到3600元/年以上。

  2.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优先建设城镇幼儿园,积极应对城区入园高峰。一是以区市为单位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算清总账,明确需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不少于400所。二是加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确保配套幼儿园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纠正配套幼儿园挪作他用、长期闲置等违规行为。三是在入园需求集中区域,通过改扩建现有园舍、设置保教点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四是实施农村幼儿园标准化食堂建设工程,让农村幼儿在幼儿园吃上安全、卫生、营养餐。

  3.大力发展普惠优质幼儿园。一是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办成公办幼儿园,或由教育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信誉度高的幼儿教育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二是深化办园模式改革,通过新建公办园、公办园办分园等方式扩大公办学前资源。三是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全普惠性民办园分级管理制度,通过收费减免、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向幼儿园捐赠、捐资或出资举办民办幼儿园。四是深化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区幼儿园片区管理和农村镇域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机制,增加优质幼儿园数量。

  4.加大学前教育特殊群体资助力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兜底线的原则,加大学前教育扶贫、扶弱力度。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生均资助标准提高到2000元/年以上。二是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区(市)统一免除公办幼儿园残疾幼儿、孤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保教费,对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幼儿按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补助。三是学前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优先进入当地普惠性幼儿园。四是各区市特教学校设立学前特教班,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学前残疾幼儿。

  5.进一步加强园长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加快建设幼儿师范高等学校,实施新一轮园长、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对民办园和农村园幼儿教师精准培训,培养一批教育家型的名师、名园长。二是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加大幼儿教师补充力度。三是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对于公办园、镇(街道)中心园、村(社区)幼儿园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其工资应达到当地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80%以上,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各区市研究制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指导线,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资金优先用于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6.进一步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一是加快学前教育信息化和国际化,推进幼儿园保育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大学前教育对外开放交流力度。二是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健全办园质量评估监测体系。三是加强幼儿园现代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办园行为监管。四是加强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五是积极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每年向2-3岁婴幼儿家长(看护人)提供不少于6次免费指导服务。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