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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车位费从每月350元涨到了600元,这让济南鲁商国奥城的业主李女士很心烦,她认为物业公司突然间如此大幅度涨钱太过分。那么物业公司这么做,到底违规不违规?
25日,鲁商国奥城的业主李女士前往物业公司交车租赁费时得知,车位月租从350元上调至600元,这让她难以接受,“怎么说涨就涨了,而且涨了将近一倍。”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购买的房子在鲁商国奥城的6号楼,是商住两用房,2013年入住。房子一直是自住,没出租过也没有用作商业用房。“但是我们一直缴纳着每月3元一平米的物业费,承担着50多元一平的取暖费。”李女士说,这里不光是车位租赁费高,物业费、水费、供暖费也比住宅用房高得多的费用标准。
“我的房子一直是自住,物业公司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跟商用业主区别对待?”李女士认为,自住跟商用相比,不管是从卫生环境、噪音、公共场所使用等各方面都不一样,这样采用“一刀切”的定价方式不太合理。
李女士还特别强调,在2015年她居住的6号楼用电也由每度1元的商用价格变成了每度0.54元的民用价格,“这也说明我们这跟商用是有区别的啊。”
对于涨价问题,鲁商国奥城物业工作人员刘女士做出了解释。“我们将部分平面车位改造成了立体车位,已经挺长时间了。”刘女士告诉记者,物业也在一个月之前对车位租赁费涨价问题进行了通知:“但是有的业主可能因为没在家没有看到通知。”
“我们将部分地下车位改造成立体车位之后,每月的租赁费为每月600元,平面车位只售不租。”刘女士告诉记者,对车位改造的原因是车位不够用,而涨价的原因主要是是受立体车位成本影响。
至于李女士反映的商用和自住两种业主是否可以区别对待的问题,物业刘女士表示了否定。“业主在购房的时候就已经明确了房屋性质。”刘女士表示,目前公司执行的物业费以及车位租赁费用都是按规定来的。
“我们公司为鲁商国奥城内5栋楼提供物业服务,除了6号楼是商住两用公寓之外,其余都是写字楼。”刘女士介绍说,目前6号楼上的大部分房屋都是商用,居住只占很小一部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帮6号楼的业主将用电由商用改成了民用。不过换一个角度说,购买公寓的居住虽然成本较高,但是也有不限购、可以注册公司等优势。”
对此,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物价局对于纯住宅小区的车位租赁费用确实有着明确要求,但是对于商业区没有相关规定。
济南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也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来讲,鲁商国奥城确实有自己定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