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和润幸福城捂盘被通报 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组图)

2017-05-09 09:49:45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冯赛 字号:T|T
摘要】济南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打正在进行时。5月8日,济南市建委对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幸福城项目捂盘行为进行了通报。
济南和润幸福城捂盘被通报 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组图)

  和润幸福城

  济南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打正在进行时。5月8日,济南市建委对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幸福城项目捂盘行为进行了通报。

  通报内容显示,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幸福城项目总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住宅楼12栋,全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10号楼、11号楼、12号楼于2016年5月1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调查,截至目前,该项目的10号楼、11号楼、12号楼在已公示的情况下仍囤积大量房源未对外销售。该行为属于典型的“囤房居奇、捂盘惜售”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保持房价稳定的有关精神,扰乱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指示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全省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及市政府近期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系列政策措施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收回10号楼、11号楼、12号楼的预售许可证,未售房源改为现售。同时,将该违规行为报送上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8日下午,记者在和润幸福城售楼处看到,置业顾问对前来看房的购房者并未热情推荐房源,而是告知购房者:“现在一套房子都没有,都等明年年底卖现房,房价应该会超过一万五每平米。”

  据悉,山东和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幸福城项目全部12栋住宅楼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10号楼、11号楼、12号楼于2016年5月1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济南市建委网站通报,截至目前,该项目的10号楼、11号楼、12号楼在已公示的情况下仍囤积大量房源未对外销售。该行为属于典型的“囤房居奇、捂盘惜售”行为。

  根据2016年9月份公布的“济八条”,“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山东省住建厅也下发通知:“商品住宅项目具备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要严肃查处。”

  4月19日济南最新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依法严厉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制造和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欺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开发企业停止预售及网签,2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土地交易,中介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济南市建委提醒,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商品房销售规定,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自律,规范行为,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于置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于不顾,顶风而上、恶意违规的开发企业,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济南和润幸福城捂盘被通报 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组图)

  和润幸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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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和润幸福城曾被曝光9、10、11、12号楼在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迟迟不开盘,且购买时还要捆绑车位、地下室。

  “这已算捂盘了。”济南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一工作人员解释,按照省住建厅发布的通知,和润幸福城早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理应尽快开盘售房。而该项目捆绑车位、储藏室的行为,则要看定价是否过高,是否涉嫌变相涨价。如果市民认为开发商捆绑行为变相涨价,可直接向建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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