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拆违拆临”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获悉,“双拆”期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不支持、不配合“双拆”工作,或因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小区出现新的违建,都将被扣罚相应的信用分,并取消一定年限内的评优资格。
与以往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不同,此次“双拆”工作将整治行动延伸到小区内部,一大批以往难啃的硬骨头被政府的强力举措拆掉。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环境秩序的管理者,在发现、举报违建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负有职责义务。根据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下发的相关通知,“双拆”期间,物业企业除了宣传好拆违拆临政策法规外,还应重点做好小区违建的排查登记,配合做好既有违建临建的拆除,加强对后期违建行为的管控。
在对小区内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物及各类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进行排查、登记时,应重点排查以下8类违法违规行为:(1)擅自占用小区道路、绿地或其他场地的违法建设;(2)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3)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退层平台的违法建设;(4)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的违法建设;(5)私挖私建的地下违法建设;(6)侵占山体山林的违法建设;(7)逾期使用的临时建筑;(8)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在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对小区违建、临建依法进行拆除时,物业企业应尽最大力量提供支持和保障,并在违建临建拆除后,及时配合业委会或居委会制定空地规划和方案,早日还空间于业主、还绿地于业主。物业企业自己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更应立即自行拆除并恢复原貌。
对不按要求配合做好“双拆”工作的物业企业,房管部门在查实后,将进行处罚。其中,物业自身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却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拆除的,扣减信用分20分,取消企业及项目3年内的评优资格;未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拒不执行“双拆”规定,或者因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小区发生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均扣减信用分10分,并取消企业及项目两年内的评优资格。处罚情况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直接影响企业后期承接新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