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份,不少市民看中了位于花园路与历山路交界口的华夏福地,并交了首付。现在,一年过去了,华夏福地的预售证还没有办下来,不仅如此,近日,开发商通知这些业主,根据济南最新的政策,需要补缴几十万的首付款,而且必须一周以内交上。
房子还没着落,又要补缴首付款?华夏福地不少业主犯了难。想要在一周以内凑齐几十万的首付款,很多业主觉得无法接受,如果凑不齐首付款,就要被强制退房。
开发商称下月才开盘
针对购房者反映的问题,2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花园路的华夏福地营销中心。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当记者提出有购房者反映华夏福地开发商发给购房者的“霸王通知”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有销售,我们没有销售。”
当记者再次确认有市民去年已在华夏福地购房并已交纳首付款时,该工作人员再次表示:“没有销售,没有开盘。我们可能会下个月开盘,可能会交首付。”
没预售证就卖房开发商竟称政府允许
对于华夏福地没有预售证就卖房的违规行为,华夏福地的开发商济南华夏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海龙)的运营总监张先生竟然表示“这个情况是政府允许的”。
在今年3月份张先生接受采访时承认,这批房子没有拿到预售证,至于其中的原因,“首先,没有预售证就提前预售属于我们行业的一个行规。业内一般把这种行为叫做蓄客或蓄水选房。”张先生称,华夏福地在2016年6月开始蓄客,当时该楼盘均价为15000-16000元/平方米。
“第二个原因,和我们开发资金紧张有关。”张先生坦言,华夏福地所开发的地块原本为历下区一处棚改项目。大约从2010年开始,华夏海龙就投资启动该地块的征收拆迁,除了安置回迁居民,还有一部分土地可由华夏海龙开发成商品房来销售。
他说,由于一些住户不配合,导致拆迁进度一拖再拖。“当时我们已经投入了10亿元,这导致公司资金链非常紧张。”
后来为了确保整个棚改地块的顺利回迁,“我们华夏海龙与济南市历下区建委进行了沟通。”张先生说,当时历下区建委要求华夏海龙加快工程进度,“允许我们先施工后补办手续。”
24日下午,记者又联系到了华夏福地的运营总监张先生,但对方不愿接受记者的采访。
相关规定:没预售许可证不得售房
历下区建委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棚改项目一般是由所属业务科负责,“华夏海龙所说的后续补办手续,肯定不是我们的业务科室所能决定的,因为没有这么大权力。”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明认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我认为开发商的说法站不住脚。”济南地产界一名业内人士指出,一般情况下,政府即便允许先施工后补办手续,通常也是针对比较特殊的回迁房,商品房必须要五证齐全才能卖。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收取高达数十万的房款,“这算是一种变相融资,目的是为了补充非常紧张的资金链。其实,这也是政府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