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济南公租房又要开选了 明起复核选房资格

2017-11-21 11:02:33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春令 责任编辑:孙宪波 字号:T|T
摘要】近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通告,从11月21日起开始受理2014年就已获得配租资格的公租房申请家庭(二室户)的选房资格复核,1200多户仍保留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通过复核之后,很快就有望住上政府提供的低租价公租房了。

  好消息,济南公租房又要开选了,21日起开始选房资格复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切莫错失机会。

  近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通告,从11月21日起开始受理2014年就已获得配租资格的公租房申请家庭(二室户)的选房资格复核,1200多户仍保留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通过复核之后,很快就有望住上政府提供的低租价公租房了。

  1274户家庭符合条件

  据通告,参加此次公租房选房的家庭,应是在2014年取得配租资格但未能选房,至今仍保留资格,经过复核仍符合两室户配置条件,且确认参加此次选房的家庭。据悉,2014年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中,二室户因房源不足,还有一批申请家庭未能配租公租房。统计显示,仍保留资格的二室户轮候家庭共有1274户。

  12月5日前提交复核资料

  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复核申报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2月5日。截至2017年12月5日下午5时,不再接受选房复核申请。受理地点为2014年申请公租房配租资格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复核所需资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家庭人口变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增加人口的,须提供新增人员户籍地房产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需按照2014年要求提交新单位的申报材料;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4种情形取消轮候资格

  经复核符合选房资格的家庭信息,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将在12月中旬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业务受理大厅,公示期3天。

  配租房源将在选房前另行公布。申请家庭应按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按时到选房地点根据2014年摇号排序确定的顺序参加选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轮候资格将被取消,原配租资格证作废:1.申请放弃配租资格;2.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3.经复核不再具备配租资格;4.已取得本次选房资格,有房可选却放弃选房。

  附: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历下:东青龙街42号,86568257;

  市中:经十一路62号,81271505;

  槐荫:北小辛庄西街59号,87086036;

  天桥:制锦市花店街6号,81912156;

  历城:山大北路87号,88112890;

  长清:清河街1826号,6658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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