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完成任务被罚喝马桶水 拍摄视频者已被警方拘留(组图)

2017-08-02 14:51:52 来源:环球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7月29日下午,一则据称是发生在成都新都区大丰一摄影公司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称因未完成业绩,员工被公司要求喝厕所蹲坑里的水。

  传播

  培训师录下视频传到微信群

  看到网上热传视频,当事人报警

  被同事叫回摄影棚时,觉得委屈的阿丽一直低着头抽泣。

  也是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就在她们刚刚接受惩罚的时候,肖某将她和同事之前在厕所喝水的视频录了下来,上传到了参加培训员工的微信群,“当时群里面有20多人”。阿丽听到这里,抽泣得更凶了,当时脑袋一片空白的她,甚至都忘记让肖某将视频撤回。

  参加培训的员工阿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厕所出来之后,阿丽的情绪一直很不好,时不时干呕。但实践培训并未停止,因为有第一轮的教训,3个团队都将目标任务定得很低,“我们只定了6个,相当于每个队员完成一个。”

  阿强说,团队的成员看到阿丽受到的惩罚后,大家都感觉“被洗了脑一样”,都想着要完成任务,因为这一轮的惩罚是“吃蚯蚓”,他们不想看到阿丽再次被惩罚。还好,三个团队这一次都没有受到惩罚。

  接下来的几天,阿丽仍每天按时到单位参加培训,但没有类似的惩罚措施了。不过,队员们发现,阿丽变了,不愿意说话了,情绪很低落,很少吃饭。

  “我吃不下去,一想到那个事情就恶心。”阿丽说,自己不敢将自己被惩罚的事情告诉家人和身边的朋友,每当回想起这件事,就忍不住哭。

  7月30日下午,在店内工作的阿丽收到同事传来的一个网络链接,打开一看,竟然是自己此前被罚在厕所喝水的视频。“当时就懵了,怎么会这样?”阿丽随后找到培训师肖某,肖某告诉她,是被其他人传到了网上。

  看到网上的视频,阿丽异常愤怒。当时便找到肖某,表示自己不能接受视频被传到网上的事实。有朋友建议阿丽,这件事情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随后,阿丽拨打了报警电话。

  背后

  培训师将视频发到微信群

  摄影店一负责人称正协调处理该事件

  根据阿丽的说法,事情起源于前段时间摄影店请来了成都一家培训公司的三名培训师来为员工做相关培训,才有了后面的喝马桶水事件。

  8月1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辗转找到了事件中培训“导师”所在的公司,公司的另一名培训师王伟(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时他正在现场做培训,“背景音里的声音,是我在说话。”王伟向记者表示,是肖某将视频发到当天的培训群中,叶先生也是这家公司的培训“导师”,至于视频是如何从广安岳池这家影楼的培训群,流传到成都大丰的微信群中,他说自己并不清楚。

  ▲发在微信群里的三段视频。

  8月1日下午,岳池县“大风车儿童摄影店”一位谢姓负责人在电话里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情发生时,自己正在外地,自己是前两天回到岳池后才知道此事,并不知道内情。“知道这件事情,很震惊,也很气愤,对我们的员工造成了伤害。”谢先生说,摄影店平时是由另一名股东负责打理,这名股东当天也被惩罚了,视频也被传到了网上,“他也是一名受害者,但是现在不想出来说这个事情”。

  谢先生说,事情发生后,相比另外两名被惩罚的员工而言,阿丽的情绪比较低落,受到的影响比较大。31日下午,谢先生安排人员带阿丽前往医院检查。阿丽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确有此事,但医生检查说无大碍,可能是心理作用引起的不适。

  谢先生说,摄影店目前也正在积极协调处理这件事情,希望事件的始作俑者能够对受害者进行道歉,同时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尽快平息下来。

  进展

  拍摄视频培训师已被警方拘留

  当事人:“一想到那天的事情,就想吐”

  8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岳池警方处证实,接到阿丽的报警后,警方经过调查,已经对肖某做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岳池县公安局7月31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到,7月28日,肖某伙同他人在岳池县九龙镇“大风车儿童摄影”店内培训时,让未完成任务的阿丽等三人接受喝厕所蹲坑水的惩罚,并将整个过程录制视频上传该培训微信群内,导致该视频在网上大量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给予肖某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阿丽说,现在,身边很多朋友都知道了这件事情,自己甚至不敢出门,生怕自己走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来。阿丽是一位8岁女孩的单亲妈妈,她担心,女儿将来如果看到“妈妈”曾经受到这样的屈辱,会影响自己在女儿心目中的形象。

  7月31日晚上,阿丽下班后,跟谢先生请了病假。阿丽说,自己的身体和心理现在确实支撑不下去了,“这几天都吃不下饭,还拉肚子,一想到那天的事情,就想吐。”

  让阿丽感到伤心的是,从视频传到网上到现在,她仍未等到一句道歉。

  初审编辑 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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