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案件受理至今,时间马上一年了。对于纪元及家属来说,特别希望法院尽快给一个公正的判决。纪元的父亲多次找到法院,问案件何时可以判决,但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上个月,他还给负责此案的法官打过电话,“他的原话就是‘合议庭已经开过会了,结论已经出来了,还没有形成文’。我就问书面的裁定六月底能不能出来,他说差不多。但是这都到7月了,没有出来。”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一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二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纪元起诉徐州市人社局,目前处于一审阶段,至今没有判决,已经属于超期审理。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会永认为,此案涉及的事实并不复杂,并无超期审理的必要,“超期审理,肯定明确这是违反行政诉讼法的审理期限的。因为审理期限一审是六个月,除非得到省高院的批准,否则就必须在六个月审结。如果审结不了,又没有高法批准延长的话,肯定法院是负有责任的。”
而对于纪元案件中遇到的中止审理,杨会永认为,中止审理的理由也许并不充分。而且,如果需要中止审理,也必须要给当事人下达书面裁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中止审理的情形,最主要的是这个案件需要查清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需要通过其他诉讼程序来解决。但这个案件,本身不涉及需要另行诉讼的新问题,我认为可能中止审理的理由不存在。”
那么,为什么纪元及家属没有收到来自法院关于中止审理的书面裁定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对这起案件超期审理的理由是什么?记者今天联系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政治处,截止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复。
不少网友留言称,这件事情涉及的事实并不复杂,为何当地的调查结论至今未对外公布?记者多次联系徐州市委宣传部及徐州市人社局宣传处,相关负责人不是称在开会,就是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徐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汝昌让记者联系人社局,人社局宣传处处长谢辉又让联系宣传部。
初审编辑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