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山东省教育厅举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国家督导检查组对山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结论:我省今年申报的23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标准;前4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
11月13日至1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国家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今年申报的2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对前4年已经通过认定的114个县(市、区)进行了数据核查,并从中抽取20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复查。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报告,并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最后认定公布。
此次督导检查结论,意味着我省即将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表明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覆盖的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山东即将成为整体通过评估认定人口最多的省份,通过总县数位居全国第一位。
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省教育事业取得的又一重大标志性成果,是我省教育发展史上继“两基”(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之后又一里程碑。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省教育进入新时代的一个良好开端,也为全省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我省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对今后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作出了系统设计。下一步,我省义务教育将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引导广大县(市、区)进一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优化师资队伍配置,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形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义务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