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其中对预警分级和分级响应要求做出了更细致的调整,Ⅱ级响应时,绕城高速内及各县区建成区全面限行国3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Ⅰ级(红色预警)响应时,取消绕城高速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冷知识:什么样的天气算重污染?
预案中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文件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但是,沙尘暴天气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预报预警分级都有哪些?都有什么标准?
我们常说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是采用我市省控(含)以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统计计算。
预警等级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按照新的预案规定,四级预案标准分别为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特别注意的是,在此前一版的方案中,红色预警(Ⅰ级)的最后一项标准为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可见新方案对持续时间的不再要求。
新版的应急响应都有哪些调整?
分级响应由轻到重依次为Ⅳ、Ⅲ、Ⅱ、Ⅰ级四个等级,新文件中,对于城市保洁和工业方面有了更细致的新要求:在Ⅳ响应时,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而在此前,仅要求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没有考虑冰冻期。
在Ⅲ级响应时,明确新增措施,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
在Ⅱ级响应时,要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县区建成区全面限行国3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但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各县区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包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Ⅰ级响应时,取消绕城高速公路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应急预案
污染物数值有了明确标准
新的方案中,对响应要求的各种污染物数值有了明确要求。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
蓝色预警级别全社会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均应达到5%以上。根据辖区内污染排放结构,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天气好转持续多久预案才会解除?
在监测预报和预警调整方面,新方案中明确了更多数字规定:市环保、气象部门充分共享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对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5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台提出解除预警建议。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解除预警建议发布预警解除指令。
而在此前方案中,是预计48小时不会反弹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台要进行会商确认,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组集体会商,提出是否解除预警建议。
如果预测前后会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
此外,方案中还新增应急培训和演练的要求,市、县区政府应负责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市、县区政府应在每年采暖季之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