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步走”整治广告提升路域环境

2017-06-21 14:34:10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李传龙 责任编辑:王雪 字号:T|T
摘要】为加快推进全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国省道两侧各类户外广告,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开展全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网山东临沂6月21日讯 本网从临沂市城管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全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国省道两侧各类户外广告,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4月底开展了全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利用“五步走”工作模式对城区及国省道范围内的各类违规广告进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先后拆除乡镇国省道两侧大型擎天柱广告68块,拆除灯杆、路牌、落地广告2400余块,拆除城区楼顶、墙体广告355块。通过“五步走”整治广告,有效提升了全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

  第一步是明确重点,逐步推进。制定《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整治重点为违规设置的楼顶广告、墙体附着式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路牌广告、灯箱广告等,将城区建设路、和平路、自由路、沂蒙路四条道路作为广告管理样板街进行优先整治。明确城区网格和乡镇中队责任,各乡镇中队、城区网格按照辖区管理范围,逐条道路依次进行整治。明确整治时间节点,限期完成工作任务,并根据各中队整治工作情况每周进行排名通报,切实督促各中队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步是细致排查,加强宣传。通过现场拍照取证、查询审批档案等措施对各类户外广告逐个进行摸底排查,确定每处户外广告设施的类型、具体位置、设置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建立详细台账,为后续整治工作提供依据。在入户走访的同时,教育引导商户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并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整治户外广告设施的必要性和阶段性进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积极宣传,得到了广大沿街商户的支持与配合,为拆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三步是责令整改,自行拆除。在整治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由辖区中队负责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对已破损、有安全隐患的,责令设置单位限期自行整改。对无主和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前期投入成本高,拆除工作始终面临极大压力,为防止发生对抗性事件,执法队员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发放有关整治通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坚持耐心说服,做好解释工作,督促一批当事人进行了自拆。

  第四步是集中强除,注重安全。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将“必须拆除”作为整治标准,坚持动真碰硬,违规广告一律拆除,杜绝讲情徇私。对逾期不拆除的,组织技术人员,出动吊车机械,动用气割等专业设备,进行集中强制拆除。在拆除连菏线大型擎天柱广告时,由于广告数量多、体量大,设置坚固,拆除难度非常大。通过联系专业拆除单位,租用100吨吊车3台,分成3个组同时进行拆除作业,利用5天时间将连菏线探沂段两侧57块大型擎天柱全部拆除完毕,总面积近一万平方米。为保证拆除进度,执法队员们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战高温、斗酷暑,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将安全作为户外广告整治的重要环节。通过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及时疏散周围人群、保障路人安全,坚持严格按照规范、规程操作,确保了整治行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五步是强化监管,确保长效。根据《临沂市门店广告设置技术规范》《临沂市建筑物附着式广告设计规范》《临沂市户外电子屏广告设置规范》等文件,适时制定费县户外广告的具体设置标准,为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提供了依据。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审批后未按标准设置或未审批但符合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或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拆除。各网格中队、乡镇中队实行定人、定责做好每条主干道路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控新增违规户外广告。执法局督察科加强日常督导考核,将户外广告管理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核成绩每月通报。领导班子定期到各中队辖区实地检查工作进度,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解决难点、重点问题。通过强有力的整治,彻底改变目前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的局面,积极建立健全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形成规划合理、设置有序、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李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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