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通告》
近日,莒县人民法院、莒县人民检察院、莒县公安局、莒县经信局、莒县环保局、莒县国土资源局、莒县综合执法局、莒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通告》强调,严肃查处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要对辖区内“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停产整顿,规定时限内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特别是对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通告》里提到,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节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及落后产能企业;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污染;加快推进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加强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依法关停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企业,从严打击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及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同事,从严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快捕快诉快判,坚决追究涉案企业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阻碍环境监督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从事各类非法生产污染环境行为和为环境违法行为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以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活动中不认真履职尽责、从严问责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记者 周冠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