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截至2017年1月2日17时,山东全省停产工业企业1820家,停工工地2337个,限产工业企业2200家。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山东省高度重视,将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强化部署、协调联动,积极应对此次重污染过程。张务锋副省长高度重视,组织每日调度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市应急工作情况。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值守制度,及时调度省级督导检查情况,调度各有关市预警发布以及检查落实情况,督促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坚持每天开展省级气象、环保部门联合会商,及时向各有关市发送空气质量变化预报。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分工协作、联合部署应对,放大协同效果。省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雾、霾天气监测预警,加密省级预警会商频次,指导各市重污染天气预警联防。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
各有关市强化工作部署,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全力以赴,积极应对。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潍坊、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均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地生效。
省、市两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部门密切跟踪空气质量发展趋势,加强预警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自2016年12月29日起,截至2017年1月2日17时,我省共有16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济南、德州、聊城3市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要求,发布红色预警并启动I级应急响应;淄博、济宁、泰安、莱芜、滨州、菏泽6市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枣庄、东营、潍坊、日照、临沂5市发布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青岛、烟台2市发布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为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我省在12月29日派出2个组协同环保部督查组开展现场检查的同时,12月30日先后派出5个省级督查组,对各有关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已累计检查重点企业单位100余家次。
据统计,截至2017年1月2日17时,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761人次,检查企业10374家次,巡查工地6139家次。停产工业企业1820家,停工工地2337个,限产工业企业22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