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潍坊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2017-02-10 15:58:00 来源:齐鲁网 作者:孙克义 责任编辑:王建丽 字号:T|T
摘要】2月9日,参加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潍坊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市领导刘曙光、李宽端等参加审议。

  2月9日,参加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潍坊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市领导刘曙光、李宽端等参加审议。

  刘曙光代表说,听了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感觉三个报告都很好。三个报告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山东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查找问题切中要害、准确到位,下步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都很接地气,我完全赞同这三个报告。《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非常重要,比较严谨,我也赞成。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省高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主动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推动工作,狠抓审判主业、司法改革和自身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创造了很多亮点。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融通法理情,富有亲和力,体现了对法律的忠诚、对事业的追求,体现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担当。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更大力度地支持人大和法检“两院”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在法检“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履行司法职责、推进司法公正、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更好地推动人大和法检“两院”工作再上新水平。建议省人大在地方立法上给予有力指导支持,建议省高院进一步加大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力度,建议省检察院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指导推进。

  李宽端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融会贯穿新发展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人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客观准确,部署工作重点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完全赞成这个报告。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大局意识更加牢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二是立法工作更具实效,通过加强经济、社会、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三是监督工作更具刚性,在问题上聚焦、在深度上拓展,用好了“人大之问、人大之审、人大之察”;四是代表工作更接地气,更多基层声音进入了人大常委会决策,成为党委、政府的施政依据。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对地方立法进行了全方位的统一规范,为设区的市开展立法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建议省人大继续加强对地方人大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深入开展;尽可能充实专业力量,特别是发挥好律师等专业人才作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水平。

  胡岗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涵丰富,务实简练。我完全赞成。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体现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了法治引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了基层基础。创新工作思路,把握关键环节,积极支持县乡人大创新实践,为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提升注入了新的活力。贯穿了改革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创新完善了监督方式和程序、代表工作、机关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提高了工作规范化水平。

  夏耕、周玉华、倪明元、仪平策、周惠敏、张爱云、毛秀凤、吴磊、张洪全、高立伯、韩幸福、桑福岭、朱兰玺、李新阁、杨建华、吕珊珊、刘裕斌、沈孝业、毛进兰、马东宁、徐林收、韩立昌等代表分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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