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临沂3月14日讯 本网从临沂市住建局获悉,近年来,沂水县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列入全县十大民生实事,作为保障民生、改善环境、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来抓,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2012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万户,其中:争取上级资金8955万元,补助经济困难农户6722户。2014年、2015年连续两次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2016年8月12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
宣传发动到位。在充分利用好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方式,将危房改造相关内容列入《联系群众政策汇编》,全县万名干部人手一册,积极向农户宣讲;印制主题图册、政策明白卡等,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农户宣传危房改造的政策和好处,实现了农户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由“不认识”到“认识”、由“自发”到“有序”、由“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
工作程序到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落实“七步走”程序,即:户主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审批复核、验收公示。专门搭建危房改造抽查平台,通过随机电话问询方式对危房改造农户进行抽查询问。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保证了危房改造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质量安全管理到位。牢固树立“百年住宅”理念,严把房屋质量关。所有危房改造项目都由经过培训的村镇建筑工匠或具备资质的建筑企业施工。结合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和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技术要求,积极组织全县村镇建筑工匠进行建筑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近年来,沂水县先后组织村镇建筑工匠业务技能培训8000余人次。县住建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均配备了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员,在房屋地基和主体结构的关键施工环节,及时入户进行技术指导,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指导解决。
资金补助到位。制定下发了《沂水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不缺项、不漏项、不弄虚作假,对档案整理达不到要求的暂不发放补助资金。在兑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由县财政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拨付到农户手中,确保专款专用。近年来沂水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部实现了“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当年资金当年拨付”。
工作结合到位。一是与精准扶贫结合。遵循“群众自愿、公开公平”原则,根据危房危险程度,优先向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残疾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倾斜,确保优先满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需求,保障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二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村庄连片整治、沂蒙美丽村居、农村新型社区,有机融合、互为依托,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推进,整体打造建设现代生态文明乡村。三是与全域旅游结合。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具有保留价值的村庄保护放在工作的首位,保留村庄传统风貌,杜绝大拆大建,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通过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七改”总体部署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方面,使困难群众告别了危房、圆了“安居梦”,得到了广泛拥护支持;另一方面,拉动了内需,促进了就业,改善了民生,推动了农村供给侧改革,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通讯员 卞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