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煤炭局实施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2018-02-12 09:54:30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自《淄博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下发后,淄博市煤炭局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并对照自身执法现状进行自查,切实改进执法行为。

  中国网山东2月12日讯 自《淄博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下发后,淄博市煤炭局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并对照自身执法现状进行自查,切实改进执法行为。

  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市煤炭局对所有执法文书全部通过网上执法平台办理,根据需要即时打印,规范了执法流程,实现了案件的可回溯管理。所有执法科室均配备了执法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对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和重要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在执法公示方面,除在行政执法平台上公示外,在局网站也对行政处罚决定等重大执法结果进行公示。在法制审核方面,明确了法制审核科室和人员,作出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前,均按照程序要求经过法制审核。

  自三项制度推行以来,市煤炭局依托“互联网+行政执法”,实现了程序、文书、裁量三统一,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实现了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杜绝了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现象,执法形象不断改善,执法争议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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