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管执法局出台“十条禁令”规范执法人员行为

稿源时间:2018-07-16 15:22:00  文章来源:中国网新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系统的纪律和作风建设,近日淄博市城管执法局出台“十条禁令”,从严规范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中国网新山东7月16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系统的纪律和作风建设,近日淄博市城管执法局出台“十条禁令”,从严规范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十条禁令”内容为:1、严禁工作期间离岗脱岗;2、严禁违规饮酒、酒后上岗;3、严禁值勤期间在公共场所吸烟、吃东西;4、严禁纹身、剃光头和留怪异发型;5、严禁违规着装、仪容不整和非公务需要穿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6、严禁执法车辆违规停放和利用执法车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严禁无证执法、简单粗暴执法;8、严禁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9、严禁违规处置相对人物品和乱收费、乱罚款;10、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和为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市城管执法局将把执行“十条禁令”情况列入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监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内部监察、群众举报、受理投诉和各类媒体等形式进行监督,对违反禁令的人员,依据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协管员参照执行。市民发现城管执法人员违反禁令的行为,可以拨打电话2136725、2136705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