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法院联合发文规范协查冻结执行住房公积金事宜

稿源时间:2018-07-30 16:14:57  文章来源:中国网新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理顺与人民法院关于协助执行工作的关系,积极与市法院对接,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查询冻结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中国网新山东7月30日讯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理顺与人民法院关于协助执行工作的关系,积极与市法院对接,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查询冻结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过该《通知》的制定,一是明确了工作的基本原则,既对人民法院在执行公务时执法人员、执法文本做出了具体要求,也要求中心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进行受理;二是明确了查询业务应当提供的材料,协助查询工作更加规范;三是明确了冻结业务应当提供的材料、期限、金额以及轮候冻结事项,协助办理冻结事宜的手续更加合法有效;四是明确了协助人民法院提取的工作,对提取情形、提取方式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做到了合法合规。

  《通知》的下发,对规范中心的业务工作并切实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将会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确保既履行法定职责又避免法律风险,将有力地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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