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周村区制定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

2018-01-12 15:34:00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淄博周村区制定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等涉法事务处理过程中的作用。

  中国网山东1月12日讯 为促进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实务化运转,近日,淄博周村区制定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等涉法事务处理过程中的作用。

  细则明确了法律顾问与法律专家库成员的主要职责、工作方式、工作纪律、管理与服务、经费保障等内容。细则规定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服务及考核等工作。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工作档案和诚信档案对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定期作出评价,作为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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