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区四措并举解决群众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问题

2018-01-26 11:31:43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淄博市淄川区推出四措并举,扎实推进复议办理规范化,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中国网山东1月26日讯 近日,淄博市淄川区推出四措并举,扎实推进复议办理规范化,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畅通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审理程序、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在镇(办)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切实为申请人提供便利,使广大群众了解并熟悉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和条件,敢于和善于运用行政复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解决“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问题。

  严格程序,不断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认真落实集中行政复议权和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每年通过案卷评查和抽查等方式对区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复议权力告知情况进行规范,专门设立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科室,形成了现场受理、信访转办、镇(办、开发区)代收三条渠道,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从法律精神本意出发,在复议时效、代理权限、举证要求等申请条件方面从宽掌握,尽可能降低复议门槛。

  注重实效,切实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全市行政复议标准化要求制作法律文书,正确使用文书种类,保证内容完整性,确保程序公正,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方式,推行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等案情简单的案件,要求在1个月内审结,缩短时间,提高效率,从快化解行政争议;对复杂、疑难、群体性案件开展实地调查、公开庭审、协调调解,多管齐下,公平公正办理每起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2018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全部予以受理。

  强化保障,提升行政复议基础能力。不断完善立案室、调解室、档案室、庭审室设置,配备办案器材,复议办公条件不断改善,另外,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应诉职责和参加复议庭审工作制度,2017年以来,区法院审理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答辩水平和应诉能力不断提升,做到既“出庭”又“出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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