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1月26日讯 淄博市张店区积极创新,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按照“十个一”标准组织实施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目前,该区形成了“政策研究——结合区情细致梳理——形成经验模板——全区推广”的工作流程。
张店区政府及镇办街道、职能部门成立了各级领导小组,建立了行政调解机构,配备了专兼职调解人员,建设了规范化的行政调解室,公布了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行政调解专项考核细则、档案管理制度、卷宗管理办法等,提升鼓励镇办和区直部门根据自身情况积极探索新制度,部分单位已出台了较为完善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汇编,全区行政调解制度不断健全、丰富、完善。
该区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组织全区52家行政调解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十个一”标准组织实施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分别为: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建立一支行政调解员队伍、设立一个行政调解场所、悬挂一块统一标准的行政调解牌子、配备一套行政调解设施、制定一套行政调解制度、设立一本行政调解台帐、营造一个行政调解氛围、构建一个行政调解工作交流平台、安排一笔行政调解经费。
“十个一”标准为全区行政调解工作的规范提升“立好规矩”,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成员单位工作不掉队、齐步向前进。张店区“精耕细作”,狠抓三大关键。抓流程,深抓过程保结果,精心设计了每月定期“整改、调度、交流、考核”的四大工作流程,实现了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考核无漏项、高质量;抓示范,精选工作积极性高、措施齐全、成果明显的镇办和区直部门,协助其提炼工作经验,先后召开了全区行政调解现场会、卷宗评查交流会、制度汇编经验交流会、工作PPT展示会等,以示范引领带动各单位工作;抓创新,张店区出台的行政调解考核细则中,明确鼓励基层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创新,先后涌现出张店区工商局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车站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调解制度汇编及调解员队伍建设、公园街道办事处将行政调解运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典型经验等,工作亮点异彩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