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畅通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2018-01-26 11:33:38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自2018年1月以来,全区累计办理行政调解事项236件,行政调解案件的受理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98﹪,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和社会稳定。

  中国网山东1月26日讯 行政调解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一环,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之一,淄博市淄川区注重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探索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行政调解工作格局,多措并举推规范开展政调解工作。自2018年1月以来,全区累计办理行政调解事项236件,行政调解案件的受理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98﹪,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和社会稳定。

  明确行政调解工作重点。该区履行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召开有行政调解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印发《淄川区政府法制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川府法发〔2018〕3号),确定行政调解工作“两个全覆盖、七个完善、一个提升、五个公开、应调尽调”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有效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

  畅通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有条件的镇(办、开发区)依托便民服务中心专门设立调解受理窗口,区人社局专门成立行政调解中心、区物价局将行政调解向基层延伸在部分镇(办)试点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室等,积极建立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机制,不断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同时借助仲裁调解、专业调解等各种资源和平台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强化制度保障。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样本,明确行政调解普通程序和一般程序法律文书,修改《淄川区行政调解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各行政调解职能部门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矛盾化解目标,规范、完善本单位开展行政调解的工作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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