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区教体局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2018-01-26 11:34:16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淄川区教体局采取三项机制举措,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依法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中国网山东1月26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引导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法诚信办学,淄川区教体局采取三项机制举措,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依法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建立三级网格化巡查体系。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管理体系,将全区划分成8个片区小组,党委成员担任小组长,统筹片区巡查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区属学校按照划片招生区域、乡镇中心学校按照辐射辖区进行巡查监管。会同公安、消防、镇办等部门,采取集中治理和不定期巡查治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形成规范民办学校监管的工作合力。

  完善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和办学综合评估工作,与各民办学校签订《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教师聘任制度,杜绝聘任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参与学校教学活动。要求各学校(单位)成立工作小组,精细摸底排查,落实任务分工,增强担当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健全监督机制。将民办学校治理规范纳入《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方案》和暑假期间重点工作,实行监管月报制度,区教体局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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