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区商务局开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执法督导

2018-01-26 11:36:54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于近日开展了汽车销售市场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

  中国网山东1月26日讯 为宣传贯彻商务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格规范汽车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于近日开展了汽车销售市场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推进落实。淄川区商务局高度重视《办法》的颁布实施,召开了加强汽车销售管理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开展汽车销售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汽车销售管理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集中宣传、落实整改、执法检查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切实加强对各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全面调查摸底,了解市场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商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责,对全区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工作。目前,经调查确认全区正常经营的汽车供应商1家;汽车经销商9家,主要集中在双杨镇张博路东西两侧,开发区钟楼工业园区,昆仑镇苏王村。销售品牌包括:大众、宝马、本田、尼桑、五菱、宝骏等主流品牌。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诉求渠道。为提高社会知晓率,走访调研各汽车销售企业30余家,制作发放《管理办法》(简本)宣传册500余份。同时,畅通“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渠道,接受市民咨询举报投诉。截至目前,共收到咨询诉求件12件,举报投诉1件,协调退还保险押金2000元,全部咨询举报案件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无行政复议诉讼。

  开展监督检查,指导规范经营。本次监督检查以法规政策宣传为主,重点强调《办法》中的 “六个明示”、“七个禁止”、备案登记、上传数据等内容。同时,以市民投诉较多的“订金难退”、“加价提车”等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对反映强烈、违法事实清晰的案件采取约谈企业的方式,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遏制汽车销售市场各种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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