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4月3日讯 沂源县法制办以“民生社会建设要率先突破”为指导,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重点,积极做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解决“有人管事、有人办事”问题。今年以来,各行政调解职能部门重新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负责人和专兼职行政调解员,落实层层抓的责任制度。
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解决“办什么事、怎么办事”问题。出台《沂源县行政调解工作规定》《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印发《沂源县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沂源县行政调解年度培训计划》《沂源县行政调解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行政调解事项清单》,形成以“一个规定为引领,两个意见为支撑,三个文件为主体,一个清单为基准”的制度体系。
加强督导,强化落实,解决“把事办好”问题。建立了周调度—月例会—月考核--月通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行政调解工作协调会议,集中研究各部门急难矛盾纠纷处理和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对各部门当月行政调解工作进行点评,进一步夯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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